关于开展2014年度常州市职业技能 鉴定所(站)年检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4-12-18 10:46:42 / 浏览次数:
各职业技能鉴定所(站):
为加强对我市只有技能鉴定所(站)的规范管理,做好2014年度职业技能鉴定所(站)年检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年检对象
取得由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《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》的职业技能鉴定所(站)。
二、年检时间及地点
请各鉴定机构于2015年1月底前,将年检材料报送至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。
三、年检材料
1.职业技能鉴定所(站)年检报告书一式两份。
2.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正、副本(原件、复印件)。
3.2014年度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总结。
四、年检审核
1.市人社部门将根据各单位报送的材料,对照有关规定,对2014年度的鉴定工作进行审核检查,并对有关单位进行现场考察;
2.对逾期不报送,或报送材料不齐全的单位暂缓审核;
3.对违反鉴定工作规定,不具备鉴定条件或不具备某职业(工种)鉴定资格的,年检将不予合格。
4.年检不合格的单位,将限期整改,情节严重者吊销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;
5.经年检合格的单位将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统一公告;
6.涉及到职业技能鉴定所(站)地址、法人等变更,填写《常州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变更审批表》办理变更手续,表格请到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共服务栏材料下载中下载。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到期的,年检时一并办理换证手续。
联 系 人:陈俊、陈太明;联系电话:85682017、85682019
联系地址: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916、915室(职业能力建设处)。
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